主题: 857元!吴川又一笔钱要涨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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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3/6/8 10:55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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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省、市“十件民生实事”目标任务,做好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5月31日市民政局发布《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湛江市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》(湛民〔2023〕102号,下称《通知》)。

根据《通知》内容

2023年我市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857元/人·月

补差水平提高到676元/人·月

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0元/人·月

补差水平提高到326元/人·月

均比去年提高3.5%



根据省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6倍确定”的规定,2023年我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1372元/人·月,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960元/人·月,均比去年提高3.5%。



《通知》规定

各县(市、区)严格执行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,当地执行标准不得低于市制定的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,逐步缩小城乡差距。


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,之前未达标月份按新标准实施当月的名册予以补发,新纳入的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。同时,各县(市、区)全面推进信息化核对和管理,运用信息系统,健全资金发放台账,完善资金监管机制,并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
来源:湛江市民政局、湛江晚报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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