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吴川一男子酒后驾驶,结果...

  • MJID1988000399
楼主回复
  • 阅读:351
  • 回复:0
  • 发表于:2023/5/18 10:51:52
  • 来自:广东
  1. 楼主
  2. 倒序看帖
  3. 只看该作者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吴川社区。

立即注册。已有帐号?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

   天气渐热,朋友约局,杯酒下肚,个别“醉猫”不醉不罢休,还铤而走险驾车上路,结果……

   2023年5月13日21时10分,驾驶人杨某栋驾驶粤G4***8小型轿车沿X704线从吉兆往覃巴圩方向行驶,当车行至X704线7公里200米(吴川市覃巴镇唐符村路口路段)时,碰撞前方同向由梅某华驾驶的粤GY***3两轮摩托车,造成梅某华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
   接警后,吴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。到达现场后,现场已经聚集大量围观群众,肇事小车司机杨某栋与伤者家属正发生激烈争吵。民警迅速维持现场秩序,及时进行疏导,使现场情况得到有效控制,避免事件进一步升级。同时,民警闻到肇事司机杨某栋身上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酒精味,有酒后驾车的嫌疑,遂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,测试结果为158mg/100ml。于是,民警带领杨某栋前往医院抽取血样,并将血样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检验,经检测,杨某栋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7.36mg/100ml,超过醉驾标准80.0mg/100ml,属醉酒驾驶。

登录查看大图
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
   犯罪嫌疑人杨某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被吴川市公安机关依法立为危险驾驶案侦查,并于2023年5月16日被执行刑事拘留,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处理中。

   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,酒后开车害人害己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、家庭幸福,请自觉做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,聚餐聚会时要及时劝阻酒后开车,共同抵制酒驾醉驾,切勿心存侥幸、知法犯法!


来源:吴川交警

  
1
二维码

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

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 微信登陆
加入签名
Ctrl + Enter 快速发布